—— 数据引领未来

各会员单位: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部门和全体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会员规模和业界影响力不断扩大。促进会始终坚持繁荣大数据产业生态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大数据发展战略,积极响应上级领导部门号召,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市大数据行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确保本会工作正常高效开展,根据促进会《章程》、《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会费缴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1.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单位:10000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
3.理事单位:3000元/年;
4.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
从事社会公益类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会员单位,可书面提出会费减免申请,按照《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理事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予以减免,并仍享有相应级别会员资格。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1.2026年度会费缴纳工作将于2026年8月31日截止,请各会员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缴纳会费。8月31日后未缴纳会费的高级别会员将不再优享相应服务,并按照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启动降级或除名程序,望理解支持为盼!
2.会费可采取电汇、网银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不收取现金。缴纳会费时未使用所登记会员名称账户的,请在银行转账备注中说明登记会员名称。
3.会费缴纳后请及时联系秘书处开具《山东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电子)》,本盖章文件如有需要也可向秘书处索取。
4.会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崂山支行
银行账号:3715 0198 6827 0000 0487
转账备注:单位全称+2026年度会费(请注明单位全称,便于核对)。
特此通知。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2026年5月6日
(秘书处联系人:王可佳 联系电话:1770532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