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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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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06

第一条 为加强秘书处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根据本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秘书处是促进会理事会常设执行机构,负责促进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秘书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副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协助秘书处及协调相关机构开展工作,副秘书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秘书长负责;

(三)提名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决定;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四条 副秘书长岗位职责

负责党组织建设、产业及会员开拓、大数据融合应用推进、重点大数据企业联络跟踪、企业家俱乐部与沙龙运作、日常工作组织执行与监督、重大事项对接等工作。联系相关的主要市级政府部门、区市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

第五条 行政专员岗位职责

负责会员信息管理、机构信息管理、秘书处资产档案管理、场地管理、文件管理、会费票据管理、会员通知管理、促进会微信群管理、金宏收发件、会员与专家证书管理、秘书处日志记录等工作,轮值进行大数据专快特讯编辑。联系市大数据局办公室。

第六条 产业专员岗位职责

负责大数据产业统计、双招双引及政策推广、市级产业对接、市南区合作对接、外地联盟商协会对接及会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轮值进行大数据专快特讯编辑。联系市大数据局发展规划与智慧城市推进处、电子政务处。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产业处。联系山东省大数据协会、《中国社会组织》杂志社、新闻媒体。

第七条 业务专员岗位职责

负责例行业务与活动开展(征集评选、会议论坛等)、专业委员会与分会建设联络、行业信息搜集、促进会工作总结、党建协助等工作,轮值进行大数据专快特讯编辑。联系市大数据局数据应用管理处、机关党委。联系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总会。

第八条 服务专员岗位职责

负责会员对接服务、专家委员会对接、标准委员会对接、人民调解等工作。联系市大数据局平台和安全处、信用建设处。联系市司法局、市南区司法局。

第九条 宣传专员岗位职责

负责宣传策划、网站与公众号管理、空白证书管理、印刷品(宣传册、大事记、名录集、案例集、通讯录、发布手册等)制作等工作。

第十条 财务专员岗位职责

负责财务出纳、会费统计、代理记账对接、发票管理等工作。联系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

第十一条 对于促进会为主举办的重大活动,由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筹备,具体工作视需要临时安排。

第十二条 除上述工作职责外,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互相监督、互相帮助,注重学习,积极服务政府和会员,主动提出工作建议,随时承接领导交办的任务事项,共同维护促进会良好声誉和会员利益,努力提高促进会创新力和扩大促进会影响力,为青岛市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