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在2023青岛市大数据专家大会暨青岛市大数据冬季论坛上,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4项数据要素相关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同时还公布了最新的《数据要素概念关系全景图》研究成果。
促进会十分重视大数据行业研究,充分利用标准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资源优势,开展团体标准工作。此前,促进会发布了《数据资产价值与收益分配评价模型》《数据要素型企业评估规范》团体标准,均为全国首次提出。本次发布的《数据资源类产品评估规范》《数字化企业分级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数据产品价值评估规范》《数据要素 术语》也走在行业前列,填补了该领域空白。
会上,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任保东介绍了4项团体标准的研编背景情况和基本内容,并公布了基于《数据要素 术语》团体标准而形成的《数据要素概念关系全景图》研究成果,图中展现了近两年数据要素行业的诸多术语,尝试对有关概念进行内涵、外延的界定,目的是厘清了不同概念定义相关之间的关系。
团标简介
1.《T/QBDA 3006-2023数据资源类产品评估规范》
标准由青岛赛迪国软信息系统治理有限公司牵头研编。国家公布数据二十条文件后,数据产品,尤其是数据资源类产品是数据发挥生产要素价值的重要表现形式,为鼓励数据要素型企业加大对数据产品的投入力度,满足鼓励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政策落地的支撑需要,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特组织制订本评估标准。标准基于大数据发展趋势和数据生产要素特点,对数据产品及数据资源类产品的分类、生产、文档、评估等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为从事数据产品研究、应用的企业提供了数据产品管理规范。下一步,促进会将根据该标准开展数据产品评估认定工作。
2.《T/QBDA 3007-2023数字化企业分级分类评价指标体系》
标准由赛迪国软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研编。山东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印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方案》,要求打造现代化产业发展集聚区,提升数字赋能产业发展能力,探索建立数字化企业分级分类评价体系。在山东省工信厅支持下,省数据信创协会联合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基础上,研制数字化企业分级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对于确立实施数字化企业的扶持政策标准和依据、制定相应优惠政策措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以及规范数字化企业精细化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标准基于数字化企业建设发展趋势特点,对数字化企业分类分级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有利于对企业数字化水平成效进行评价,有利于进一步引导企业认清自己在数字化方面的现状,明确进展、优势和改进的方向。后续,促进会也将按照此标准组织开展数字化企业分级分类评价工作。
3.《T/QBDA 3302-2023数据产品价值评估规范》
标准由华高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牵头研编。数据产品价值评估过程中,评价与评估对象种类繁多,组织的评价与评估能力参差不齐,如何规范、系统开展数据产品价值评估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标准给出了数据产品评估的总体原则及权属核查要点,划分了数据产品成本计算与数据产品价值计算方法,提出了数据评价与价值评估方法,对促进数据产品交易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后续,促进会将按照此标准加大数据产品流通评估支持力度,进一步打造数据要素产业生态。
4.《T/QBDA 1011-2023数据要素 术语》
标准由赛迪国软计算机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研编。当前还处于数据要素发展的起步阶段,“数商”“数据商”“数据资产”等一系列新的词汇不断出现,“数字化”“数据产品”等一些原有的词汇也不断赋予新的含义,许多定义在数据要素行业内尚无统一共识,随着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逐步深入,亟需通过标准化对数据要素相关术语进行规范。本标准基于数据要素特点,对数据要素有关术语进行解释和定义,以期对其概念、内涵进行清晰界定和统一。目前,按照此标准还研发了《数据要素概念关系全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