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引领未来
按照本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安排,标准起草组已完成《数商企业评估规范》《数厂企业评估规范》《数源企业评估规范》《数据质量评估规范》4项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标准化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4月24日前将盖章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标准化委员会,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姜慧明
电 话:17705320852
邮 箱:JHM@qingdaobigdata.org.cn
附件: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