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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会员2023年度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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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03

各会员单位:

为提升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整体发展活力,依据促进会《章程》规定,保证会员单位充分享有会员权利、全面履行会员义务,激发会员单位积极投身我市大数据事业发展,现开展会员2023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正式会员单位及会员单位联系人。

 

二、考核内容

依据促进会《章程》规定,对会员享有会员权利和履行会员义务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会员自主填报、秘书处复核、专家审定的方式开展。

1.会员自主填报。会员单位按照附件内容,于2024年4月18日前如实填报年度考核表,并以盖章扫描件形式发送邮件至jhm@qingdaobigdata.org.cn。

2.秘书处复核。促进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对会员单位自主填报情况进行真实性复核,对复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整改。

3.专家审定。对促进会秘书处复核通过的会员单位,由促进会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考核结果审定。

 

四、考核结果

本次会员2023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结果优秀原则上要求入会满一年,近一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对促进会和青岛市大数据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会员单位和会员单位联系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会员单位提交理事会予以处理,对考核不合格的会员联系人提交会员单位进行更换。

 

五、其他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姜慧明,17705320852。

 

附件:

1.会员单位2023年度考核表

2.会员单位联系人2023年度考核表

 

青岛市大数据发展促进会

2024年3月21日